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作者:燕梦蝶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22-12-30 15:1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3%,董事袁晓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3%,董事寿持有公司股份1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3%,董事长黄锦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90,01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008%,董事会秘书赵英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6%,董事曾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董事朱文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3%,监事陈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集中减标计划进展
日前,公司披露了公司董事高层竞价减持股份的公告何女士因个人财务需要,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何女士本次计划减持股份37,5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女士尚未实施减持
公司董事袁晓明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袁晓明女士本次计划减持37,5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晓明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公司董事寿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寿王戈先生计划本次减持37,5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寿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公司董事长黄锦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2%其中,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减持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期限: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其中集中竞价减持的起始日为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祥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英杰先生因个人财务需要,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25%的公司股份赵英杰计划这次减持10,0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赵英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公司董事曾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曾女士本次计划减持12,5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女士尚未实施减持
公司董事朱文婷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25%的公司股份朱文婷计划这次减持5,0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文婷女士尚未实施减持
公司监事陈杰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陈杰计划这次减持7,5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杰女士尚未实施减持
公司监事常广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不超过25%的公司股份常光通先生本次计划减持2500股降价价格将根据实施降价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广通先生尚未实施减持
一,集中竞价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不存在上述减持主体的一致行动。
二。集中降标计划实施进度
高东披露了集中竞价排名计划的实施进度,原因如下:
减少一半以上的时间
此次减持是否与大股东董此前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否
在减持的时间间隔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了高送转或筹划并购等重要事项。
□是√否。
这次裁员对公司的影响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降标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削减计划实施中的不确定性风险。
这个减持计划是由董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减持期间,董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是√否
其他风险
公司监事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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