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新增涉税市场主体总数达970.3万户
作者:如思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1-10-30 01:21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前三季度,新增涉税市场主体总数达970.3万户。
所谓新型涉税市场主体,是指办理工商登记后首次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据介绍,近年来,宁夏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了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注册制,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注册,推进“证照分离”注册制,“证照分离”注册制等措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降低了市场主体创业成本,提高了企业开办的便利性和市场主体的实际体验,从而成为“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加强监管,改善服务”。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尽管新成立涉税市场主体增速受疫情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影响略有放缓,但仍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就业能力不断扩大的特点,表明中国经济仍保持较强的韧性。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发言人黄云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首先,数量增加了分季度看,一,二,三季度涉税市场主体279.2万户,涉税市场主体345.1万户,涉税市场主体346万户
前三季度,新设立涉税市场主体总数达970.3万户,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6.1%和24.8%,两年平均增长11.7%其中,受理发票,办理纳税申报的新设涉税市场主体相对活跃793万家,占比81.4%,反映出新设涉税市场主体活跃度较高
二是结构优化前三季度,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增涉税市场主体占比分别为5.6%和6.2%,较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1.9和0.8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新增涉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0.1%,特别是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电子通信设备业同比分别增长32.3%和28.8%,反映制造业保持向高端化,数字化快速过渡的势头
三是就业能力扩大前三季度新增涉税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141.6万个,较2020年同期增长25.1%其中,新设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210.7万个,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供就业岗位641.3万个,分别增长25.2%和21.6%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细化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落实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措施,持续推动新型涉税市场主体发展,不断培育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